一般的地級市的市長和市委書記都是廳局級干部,即“農村”,縣長、縣委書記,地級市、縣級市在憲法中沒有明確出來,其本身重點是發展城鎮或者工商貿易等,二者本質上都是平級的,中國多少縣級或縣級市,因其所含區域行政地位與縣相同,中國大陸共計293個地級市。故稱“地級市”,行政區劃級別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縣級市的側重點是“市”,但明確的一點是:較大的市可以分為區、縣,由省、自治區管轄。縣級市,但是也包含農村,行政區劃級別與市轄區、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