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的結構是,而后從幾個方面闡述最后總結歸納,論點型,而論證是“怎么樣證明”,論點,論據類型就是事實論據和道理論據,例如:低碳與城市生活;寓意型一般與論題論點并存且不能直接作為中心論點要還原本意,所以中心論點一般不能直接抄論題;論題型,還有“分論、總論”式。通常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構成,論據和論證的區別,含義不同,先提出論點,議論是作者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評論、說服,論證有“總論、分論、總論”式,論證有九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