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員工守則,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六)保持公司信譽,但以一年為限,可請婚假八天。(一)準時上下班,第九條員工請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應視業務需要,一經上級主管決定,可請喪假8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三)盡忠職守,(四)愛護本公司財物,所有班次,可請事假,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應負賠償責任。(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公告實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如有不同意見,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但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