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屬: 1、經濟適用房產權的主體,也就是物權的主體是有限制的,低收入家庭才能有法律上的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這是一個限制。 2、經濟適用房的處分權的限制。如果是完整所有權的話,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經濟適用房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政府可優先回購。 3、取得經濟適用房的對價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政府在將經濟適用房出售給需要的家庭時,有些應當在商業住房項目中收取的土地費,實際上是減免了。所以在購買產權的時候,支付的對價里面就沒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完整的市場價格,所以對應來講,所取得的權利也應該受到一定限制。 4、對于大多數低收入者來說,給與有限產權并不會影響到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低收入者取得了可以負擔得起的房屋的使用價值,為了使這個使用價值得到法律上的確認,所以政府用了“有限產權”這樣的概念。經濟適用房可以有條件的轉讓,這和使用權并不一樣,這種所有權受到了法律上的限制。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采用出讓方式須交納 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占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證過5年后就能出售了,經濟適用房就是沒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到時候把土地出讓金繳納后,就按商品房出售了。至于你說的70%左右的產權這個不是很理解,因為其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約占住宅總量的 70%。并沒說出產權是70% 。
這個要看當地的政策,各個地方政府的規定有區別,可以咨詢當地的政府部門。一般來說,申請經濟適用房要審查家庭收入和居住情況,如果是一大家人都在一個戶口本上,戶口都落在這一套房子上,相對來說申請會比較容易。產權要看申請人是誰,就寫誰的名字。如果只寫你的名字,父母是分不到的,將來是你和你老婆的財產,再將來還有你孩子。
通常5年以后才可以交易,并且如果沒有100%產權不可以交易。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屬:1、經濟適用房產權的主體,也就是物權的主體是有限制的,低收入家庭才能有法律上的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這是一個限制。2、經濟適用房的處分權的限制。如果是完整所有權的話,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經濟適用房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政府可優先回購。3、取得經濟適用房的對價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政府在將經濟適用房出售給需要的家庭時,有些應當在商業住房項目中收取的土地費,實際上是減免了。所以在購買產權的時候,支付的對價里面就沒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完整的市場價格,所以對應來講,所取得的權利也應該受到一定限制。4、對于大多數低收入者來說,給與有限產權并不會影響到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低收入者取得了可以負擔得起的房屋的使用價值,為了使這個使用價值得到法律上的確認,所以政府用了“有限產權”這樣的概念。經濟適用房可以有條件的轉讓,這和使用權并不一樣,這種所有權受到了法律上的限制。
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屬: 1、經濟適用房產權的主體,也就是物權的主體是有限制的,低收入家庭才能有法律上的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這是一個限制。 2、經濟適用房的處分權的限制。如果是完整所有權的話,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經濟適用房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政府可優先回購。 3、取得經濟適用房的對價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政府在將經濟適用房出售給需要的家庭時,有些應當在商業住房項目中收取的土地費,實際上是減免了。所以在購買產權的時候,支付的對價里面就沒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完整的市場價格,所以對應來講,所取得的權利也應該受到一定限制。 4、對于大多數低收入者來說,給與有限產權并不會影響到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低收入者取得了可以負擔得起的房屋的使用價值,為了使這個使用價值得到法律上的確認,所以政府用了“有限產權”這樣的概念。經濟適用房可以有條件的轉讓,這和使用權并不一樣,這種所有權受到了法律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