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誤工費怎么算,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