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要有專業發展的動機,老師對自己將所教的學科有扎實的知識基礎和深刻理解;老師希望學生擁有某些積極的價值觀、態度和行為,老師知道與他們責任有關的法定的基準,老師應理智地、有效地與學生家長以及監護人進行交流,以及在學生活動中的權利、責任和興趣;分擔學校共同生活的責任;老師始終以尊重和體貼的態度對待學生,老師可以通過評價,合格老師的標準如下:合格老師的標準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