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托運運輸,榴蓮也是其中的一種,氣味非常濃烈,如果實在喜歡吃榴蓮,民航總局令第49條規定: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益胃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們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不能,避免浪費,為了保證機艙內的環境,如:榴蓮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