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客車,牽引車,報考其他準駕車型的,科目二合格分數指標: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考試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后重新預約考試,滿分100分,科目二多少分是合格,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合格分數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