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損害市容市貌的;國務院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雖然沒明確規定這一行為,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而且廣告法第三十二條也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