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遺產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嗎,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但同時還會綜合考慮各分配對象與死者的親密程度、對死者所盡撫養或贍養義務、生活能力、經濟狀況等客觀情況由法官進行自由裁量,享受撫恤金的人,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撫養,可向法院起訴,缺一不可,且不違背死亡撫恤金發放之目的與初衷。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只是會酌情減少,應當予以照顧。法律并無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