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開車撞死人是否會被判刑,(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二)死亡三人以上,(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會被判刑,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開車撞死人如果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