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以宣告緩刑,(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如果判處有期徒刑又嫌過重,判拘役可以緩刑嗎,(一)犯罪情節較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十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為:“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近實行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應當宣告緩刑,如果不剝奪其短期自由,實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