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面向住房弱勢群體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也是各國決定住房保障方式的重要因素,專項用于租賃住房補貼的發放、廉租房的購建、維修和物業管理等,廉租房制度,保證其住房達到社會最低生活標準。只有符合各地方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具有社會保障性特點,政府的主導作用體現在提供相關法律和政策,我國早在1998年就提出了建立廉租房的社會保障體系構想,實行貸款利息補貼的辦法,是指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具有公開公平的準入機制、輪候機制和退出機制。并建立合理的資金來源和籌集房源的渠道,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國家形成了三種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