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標準與受害者為年滿14周歲以上的女性不一樣,只要行為人的生殖器與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觸,強調對強奸幼女這種性質惡劣的犯罪的打擊,故強奸幼女既遂采取的是接觸說,缺乏性生活的適應能力,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強奸罪的既遂標準是什么,但是有一個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