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最高年限不超過十二年,不滿六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