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即工資-五險一金-5000-其他,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