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家庭申請廉租住房條件:
1.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鎮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滿1年以上;
2.申請家庭連續1年領取民政部門發放的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二)先進人物家庭申請廉租住房條件:
1.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鎮戶口2年以上;
2.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含最低工資標準);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符合以上條件的家庭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廉租辦申請廉租住房。
低保現在規定好像是人均收入不足7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