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3月1日起, 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由財產轉租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產權所有人死亡, 財產租賃所得一般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該財產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應以產權憑證為依據;對無產權憑證的,什么是財產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