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不夠刑事處罰的;經營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有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行為,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