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只能產(chǎn)生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1)勞動關系主體之間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法》第十六條,(4)勞動關系的存在以勞動為目的,(2)勞動關系產(chǎn)生于勞動過程之中,沒有勞動過程便不可能形成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