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多久,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六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繳費時間重新計算,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重新就業后,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繳費時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