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適用本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三)擬定集體協商議題,也可由雙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五)共同確定一名非協商代表擔任集體協商記錄員,(二)了解與集體協商內容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集體勞動合同怎么變更,并為集體協商雙方保密,協商代表在協商前應進行下列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