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補差價,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黃金鉑金飾品如果沒有質量問題是不可以退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黃金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嗎,銷售者之間,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