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應當共同償還,第8條,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時,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法院離婚財產分割依據是什么,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第39條,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