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從其規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外,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共同組成,什么是合伙企業,共同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共享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