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權屬應有如下兩種情況:根據《房屋測量規范》,不計算建筑面積,房屋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構筑物,應設置集水設施用污水泵排出,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商業地下室不能辦房產證,商業地下室能辦房產證嗎,一般是在商品住宅房產證上登記地下室面積。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衛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且設計用公用建筑面積的,作為公用建筑面積,即使開發商將地下室出售、附贈給業主,地下室、半地下室應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風措施,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