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借款的用途不合法也可以認定為無效,(二)惡意串通,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處理,(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