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準予離婚,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規定有哪些,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調解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一方被宣告失蹤,應準予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