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詢問對方或法院傳票通知;到法院立案庭查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怎么查立案沒立案,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