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要求用人單位賠償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至恢復履行勞動合同之日的工資及工資的25%的賠償費用,如果不愿意再在單位工作,法律依據:(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種方式,請求確認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無效,(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懷孕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