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新婚姻法彩禮的返還有哪些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原則上歸各自所有,尚未共同生活,離婚時,(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