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并罰時,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認為屬于犯罪尚不夠判處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根據《刑法》第38條第1款的規定: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對于輕微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不得對犯罪人進行無限期的管制,具有一定期限都可以判處管制,管制的對象管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只要刑法分則條文的法定刑中規定有管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