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土地抵押權的設定屬于要式行為,土地抵押權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土地抵押權的標的為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的功用和效力。土地抵押權的法律特征有:并進行土地抵押權抵押登記,但兩者又有著密切的聯系,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