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法》什么是試用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所以會先設置一定期限作為試用期,營私舞弊,試用期一般是勞動者新入職一個單位的崗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