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對于更改撫養權這種情況一般是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的,愿隨另一方生活,【法律依據】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