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后,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應當扣留其駕照,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發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員可按以下流程操作: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駕駛分被扣完怎么辦,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也不接受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