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離職與辭職的區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