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沒有完成任務的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視同沒有盡到法律援助義務對待,工作要求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導小組,努力幫助其及時有效維護合法權益,2011年區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案,全區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數量力爭達到150件,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為推進“法治珠暉”、“和諧珠暉”建設做出新的貢獻,廣泛宣傳造勢。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律援助工作,各法律服務所每名注冊法律工作者必須完成1件以上,負責法律援助活動的組織落實,督查指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法律援助中心,發放法律援助宣傳資料1000份以上;各鄉鎮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