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考生與招錄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不能報考該招錄單位;報考鄉鎮機關,吉林省公務員報考要求,報考縣市、區及街道辦事處以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