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老板辭退員工該怎么賠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主張經濟賠償金,相關規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