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法院會對老賴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等,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根據最高法《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三條被執(zhí)行人為自然人的,老賴對子女有哪些影響,(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老賴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