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離婚后也可以再次辦理戶口遷移,甚至還可以不遷戶口,不遷出:離婚后也可以選擇不遷戶口,領取遷移證件,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學校的錄取證明,另立門戶:另立門戶一般是需要有獨立的房產,戶口遷到男方家了離婚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