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作出判決,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如果協商不成,(《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需要法院處理時,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夫妻雙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法律依據】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夫妻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離婚時,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離婚時,將公司股份判給原持有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