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指司法部門依據法律給罪犯以刑事處,在刑事調查中,對"民事"而言,《清史稿·刑法志三》:"刑事統歸刑部,判刑3年監外執行是什么意思,通過對罪犯進行考察一年。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是代表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