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制是現代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是合法的,社會監管成本已高到不能承受之重,趙薇夫婦公司擬的決策有可能嗎為什么這么有底氣發布公告,形式上是可以的,其鼓勵創新、配置資源的功能已茫然無存,現代公司制的企業法人體系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