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魏晉南北朝時魏文帝黃初年間,隋朝隋文帝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煬帝時,王公候伯職位大小怎么排,其余均廢止,只留公、侯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元封爵為八等: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郡伯、縣子、縣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