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交房流程: 一.房產交接 當業主來辦理繳納購房的余款、簽收房屋交接書手續之時,需要向現場的辦理人員出示以下材料: 1.收樓通知書 2.業主身份證,或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證件 3.銷售合同及收據,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物業管理繳費 業主在發展商處結清了所有的房款,并領取了各項物品之后,由物業管理公司的客服人員及銷售人員陪同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財務部繳納相關的費用: 1.前三個月所需繳納的物業管理費 2.代收維修基金 在繳付了上述的費用后,物業財務部會出具相關的收樓繳費證明。 三.辦理物業登記手續 確認業主已將房屋及物業管理費繳清之后,由物業管理公司的客服部人員幫業主辦理相關的物業登記手續。流程如下: 1.客服助理對收樓通知書、預售合同、有效身份證件并復印存檔(如業主為境外人士,則代理人委托書需公證)進行核對另外,還需復印已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發票存檔。 2.業主簽署,并簽收《臨時管理公約及承諾書》 3.業主填寫《業主聯絡表》 4.業主簽署并簽收《搬遷及電梯使用承諾書》 5.業主牽手相關表單與文件,包括《搬遷及電梯使用說明書》、《租客登記表》、《業戶手冊》和《服務指南》 等,以方便業主更加了解各項表單的使用及管理公司所需提供的各項服務。 6.業主簽署,并簽收《防火、治安責任協議書》 7.業主簽收《治安管理規定》及《停車庫/場使用跪地》。 8.業主核對及簽收進戶門、分戶門、信箱鑰匙,以及IC卡。 9.辦理完物業的各項手續后,將陪同業主制單元內驗房。 四.驗房 1.由業主將單元進戶門打開,由“三方”陪同著清點單元內內物品、設備及相關設施,并核對單元的水、電、及燃氣讀數,在《物業(單元)接收記錄表》上簽署確認。由物業人員為業主演示設施設備使用功能以及狀態。 2.業主驗房時,如果發現單元內存在些許問題或疑問,而物業管理公司工程人員也無法回答的,需要及時通知發展商工程人員至現場進行解疑。如果需要整改,發展商工程人員在現場回復業主整改工作時間表,并需記錄在案,以保證驗房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3.如果有整改事項,業主可以委托物業管理處跟進,并及時地報告整改的結果。 4.待驗收結束后,由業主、發展商、物業進行簽字確認。
一、相關文件查合同,看附件約定是否與實際一致。《商品房預售合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竣工驗收備案表》。二、進戶門1:查進戶門門體是否磕碰、劃痕、門封條、裝飾帽等配件安裝情況。2:進戶門漆面是否脫落、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3:進戶門鎖具開啟是否靈活、牢固、操作輕便、均勻鎖緊。4:門軸是否平整牢固、轉動平穩。5:門框、扇安裝、扇與框的結合情況、密封性能。6:進戶門門框與墻體之間是否填嵌發泡劑并打中性硅酮密封膠。7:貓眼是否完好,視野清晰。8:門鈴按鈕是否完好,加電有聲。9:門品種、類型、規格、尺寸、開啟方向、安裝位置等項。三、室內門窗工程1:單塊玻璃大于1.5平方時是否使用安全玻璃。七層及七層以上建筑物必須使用安全玻璃。2:推拉窗是否安裝防脫落裝置。3:推拉窗是否安裝防撞塊。4:推拉窗下框軌道是否有泄水孔。5:檢查所有窗戶、移門型材是否變形。6:窗戶玻璃表面查驗是否有劃痕、破損、氣泡、砂眼等。7:中空、鋼化、磨砂、平板、吸熱、反射、夾層、夾絲、壓花玻璃等查驗。8:窗框與墻體之間是否內外框均打中性硅酮密封膠。9:檢查紗窗。10:陽臺、飄窗護欄高度,垂直桿件間距、護欄安裝、固定等項。窗臺低于0.9M時應有防護措施。11:檢查所有門窗安裝是否牢固,門扇、窗扇是否歪斜。12:檢查所有門窗推拉是否順暢。13:檢查所有門窗鎖具開啟是否靈活、牢固、操作輕便、均勻鎖緊。14:檢查所有門窗是否超出安裝的允許偏差范圍。15:檢查滴水線。四、土建工程1:墻、地面、頂棚空鼓。2;紅外線投線儀檢測房屋頂棚平整度。3:紅外線測距儀檢測房屋凈高。4:檢查所有房間陰陽角是否方正、順直。5:墻、地面、頂棚是否裂縫。6:墻、地面、頂棚是否有銹點。7:抹灰層水泥砂漿強度。8:涂層是否粉化。9:檢查所有房間90度角。10:墻面平整度檢查。11:墻面垂直度檢查。12:地面找平層水泥砂漿強度。13:檢查外墻保溫。14:檢查梁體歪斜15:鋼筋是否暴露,墻面是否滲水,墻壁是否有裂縫,承重墻、梁、柱是否符合設計規范。16:檢查門洞寬度,高度是否符合標準。
流程:一、通知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二、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