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符合申請條件
1、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2、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給對象,符合廉租房供給條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請,并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核實批準后,方能購、租、補。廉租房無繼承權。
(二)不符合申請條件
①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②離婚不足2年的;
③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筑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并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④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⑤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⑥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⑦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⑧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⑨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