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復雜,,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么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針對真實性的原因采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并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后,才允許業主驗房。對于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后辦理手續,并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并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后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