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居民發現家中起居室、臥室溫度未達18℃,可向負責本小區供熱的供熱企業投訴。 如果不清楚本小區的供熱企業是哪家,可以查看以前繳熱費時開具的發票上面的企業名稱。 根據規定,在6個小時之內,供熱單位必須入戶測溫調節和檢修。如果供熱單位不予解決,市民可向各區縣供熱辦或者北京市供熱投訴熱線*5反映。如果供熱單位仍然拒絕進一步處理,市民還可以申請第三方檢測,作為賠償和起訴供熱單位的依據。